信件公示

标题: 上户需出示上环证
来信人: 郑超
来信时间: 2010-08-16 11:11:50
内容: 我和我太太均是晚婚晚育的,现在准备把户口迁到岳阳,各方手续都是全的,但是近期我们带上相关证件去湘爱园社区为小孩办理上户手续时,该乡计生办的工作人员却要求女方上环后才能为小孩上户。在此,我要对该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之行为进行投诉。同时希望岳阳市计生委能对其给予及时制止和纠正!作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出生的公民,任何组织或个人是没有权利来剥夺其上户证明身份的.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卫健委
回复时间: 2010-08-30 16:25:00
回复内容:

 

买足球的软件郑超办理户口迁入情况的信访回复

 

     8月20,我局接到市长信箱转来买足球的软件郑超办理户口迁入情况的信访件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其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郑超,男1981108出生,身份证号码:42102319811008****,户口湖北监利,妻子张华丽,19841022出生,身份证号码:36042419841022****户口同上,他们于 2006116在湖北办理结婚登记,2006812生育一女孩,2006年在枫桥湖办事处湘爱园社区三组购房居住。根据调查,他首先是要将户口转入,再给他小孩办理上户手续。今年上半年当事人找到社区居委会,要求将原籍地湖北户口转到湘爱园社区来,社区根据办理户口迁入规定,告知必须在原籍地开出计划生育相关证明,我社区方可接管,凭接管证明再办理接受函,然后到公安系统办理户口。由于办理过程中,当事人没有理解清楚而引起误会,而并非当事人所说要求女方上环后才给予办理户口迁入手续。通过与当事人郑超联系,讲清情况后,他答应到户口所在地湖北监利办理相关证明,待证明来后湘爱园社区将为其办理接管证明与接受函。

特此回复。

 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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